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 49款乘用车征收减半
2012-03-08 10:29:28 【打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出通知,为促进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汽车、船舶产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通知所称节能汽车,是指以内燃机为主要动力系统、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优于下一阶段目标值的汽车 。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主要或全部使用新型能源的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
对于减免车船税的节能车船、新能源车船,由三部门通过联合发布目录实施管理 。
。通知所称节能汽车,是指以内燃机为主要动力系统、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优于下一阶段目标值的汽车 。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主要或全部使用新型能源的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
对于减免车船税的节能车船、新能源车船,由三部门通过联合发布目录实施管理 。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本网站凡注明“亚洲金属”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亚洲金属网所有,未经亚洲金属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或网站,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上述作品,并注明“来源:亚洲金属网”。违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站凡注明“来源:XXX(非亚洲金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亚洲金属网登载此作品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亚洲金属网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不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内容仅供参考。
- 本网站上会员注册及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人自行负责。会员留言及评论仅代表使用本网站的该会员个人观点。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 本网站本着客观和良善的原则,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确保本网站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但并不对任何信息的表述瑕疵或不确承担任何责任。有关各方应谨慎参考操作,本网站概不就任何一方因参阅本网站信息而进行市场操作所带来的任何形式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