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铝型材作出反补贴行政复审初裁
2016-06-14 09:39:22 【打印】
6月13日,美国对华铝型材作出反补贴行政复审初裁,初步裁定广东中亚铝业有限公司、肇庆新中亚铝业有限公司及其他2家关联公司的补贴率为199.27%,包括江河集团(Jangho Group)在内的44家企业的补贴率为20.62,同时初步裁定取消对包括南南铝集团(Alnan Aluminum Co. Ltd.)在内的124家企业的本次反补贴行政复审
2015年7月1日,美国对华铝型材发起本次反补贴行政复审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9405.99.40.20、8424.90.90.80、9031.90.90.95、7616.10.90.90、8418.99.80.50和8418.99.80.60. 等 。
。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行政复审初裁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提交案件摘要材料 。
2015年7月1日,美国对华铝型材发起本次反补贴行政复审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9405.99.40.20、8424.90.90.80、9031.90.90.95、7616.10.90.90、8418.99.80.50和8418.99.80.60.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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