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对华不锈钢餐具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17-06-15 09:30:55 【打印】
2017年6月12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在官方日报(El Peruano)发布第136-2017/CDB-INDECOPI号决议,决定对原产自中国的厚度不大于1.25毫米的不锈钢餐具(西语:cubiertos de acero inoxidable de un espesor no mayor a 1.25 mm)维持原反倾销税不变,有效期5年,但对FOB价格高于18.4美元/千克的涉案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
2011年7月17日秘鲁倾销和补贴监督委员会通过 082-2011/CFD-INDECOPI号决议,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延长5年 。 2016年7月15日,秘鲁倾销和补贴监督委员会应本国公司FACUSA申请,对涉案产品发起日落复审 。
。 本裁定自2016年7月19日起生效 。
2011年7月17日秘鲁倾销和补贴监督委员会通过 082-2011/CFD-INDECOPI号决议,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延长5年 。 2016年7月15日,秘鲁倾销和补贴监督委员会应本国公司FACUSA申请,对涉案产品发起日落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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