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取消复工审批
2020-02-18 13:59:44 【打印】
2月17日,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复工复产并调整企业复工流程的通知》,明确了取消复工审批,负面清单外的企业备案、承诺即可立即复工
通知明确,企业复工实行“备案制+负面清单+承诺制” 。 所有企业(项目)在落实防控举措、向乡镇(街道)或行业部门报备后即可复工 。 企业只需提交申请书(含防疫方案和员工汇总表)和承诺书 。 取消事先勘定环节和出具勘定意见的环节 。 现已提出申请的企业视同备案完成,即可复工 。
通知提到,乡镇(街道)或行业部门对规上(限上)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事后实地检查,对规下(限下)企业和其他项目按照双随机原则进行抽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整改达到合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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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企业复工实行“备案制+负面清单+承诺制” 。 所有企业(项目)在落实防控举措、向乡镇(街道)或行业部门报备后即可复工 。 企业只需提交申请书(含防疫方案和员工汇总表)和承诺书 。 取消事先勘定环节和出具勘定意见的环节 。 现已提出申请的企业视同备案完成,即可复工 。
通知提到,乡镇(街道)或行业部门对规上(限上)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事后实地检查,对规下(限下)企业和其他项目按照双随机原则进行抽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整改达到合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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