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市将对部分高能耗企业实施限产
2021-06-03 15:09:42 【打印】
为有效遏制全市能源消费量急剧上升趋势,确保完成全市年度能耗“双控”任务,经宁夏中卫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部分重点高耗能企业实施限产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限产范围 : 对钢铁、铁合金、碳化硅、电石等四个行业22家企业实施限产
2 限产时间: 2021年6月3日至12月31日
3 限产措施: 确保6月份限产30%,7-12月份根据各企业年度能耗双控目标总量剩余量再限产30% 。
附件:卫节能办发关于对部分高耗能企业实施限产的通知
1 限产范围 : 对钢铁、铁合金、碳化硅、电石等四个行业22家企业实施限产
2 限产时间: 2021年6月3日至12月31日
3 限产措施: 确保6月份限产30%,7-12月份根据各企业年度能耗双控目标总量剩余量再限产30% 。
附件:卫节能办发关于对部分高耗能企业实施限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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