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21-2022年冬春季部分工业行业开展错峰生产
2021-11-23 10:46:33 【打印】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关于2021-2022年冬春季部分工业行业开展错峰生产的通知》
一、错峰生产时间
2021年12月1日-2022年3月10日 。
二、错峰生产行业
(一)建材行业 。
1. 水泥企业 。 全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 。
2. 砖瓦企业 。 除以粉煤灰、煤矸石为主要原料和以天然气为燃料且符合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的达标排放企业外,其他企业错峰生产由各市结合实际确定 。
(二)其他行业 。
钢铁、铁合金、电石、铸造、焦化等企业由各市结合实际实施限产或停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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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错峰生产时间
2021年12月1日-2022年3月10日 。
二、错峰生产行业
(一)建材行业 。
1. 水泥企业 。 全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 。
2. 砖瓦企业 。 除以粉煤灰、煤矸石为主要原料和以天然气为燃料且符合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的达标排放企业外,其他企业错峰生产由各市结合实际确定 。
(二)其他行业 。
钢铁、铁合金、电石、铸造、焦化等企业由各市结合实际实施限产或停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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