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对涉华冷轧钢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2-01-13 10:25:47 【打印】
2022年1月7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35/2015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冷轧钢板(Cold Rolled Coils/Sheet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倾销以及该倾销对巴基斯坦国内产业的实质性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决定自2021年1月13日起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详见下表);与此同时,裁定若取消乌克兰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倾销可能将不再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终止乌克兰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
。 涉案产品为厚度0.15毫米~3.00毫米、宽度不超过1250毫米的一级和二级未包层、镀层或涂层的铁或非合金钢冷轧卷材和平轧钢板,不包括部分型号汽车外壳用板卷及马口铁黑板 。 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7209.1510、7209.1590、7209.1610、7209.1690、 7209.1710、7209.1790、7209.1810、7209.1899、7209.2510、7209.2590、7209.2610、7209.2690、7209.2710、7209.2790、7209.2810和7209.2890 。
序号 |
生产商/出口商参考中文名(生产商/出口商英文名) |
反倾销税率 |
1 |
首钢凯西钢铁有限公司(Shougang Casey Steel Company Ltd.) |
19.04% |
2 |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Shougang Jingtang United Iron & Steel Co. Ltd.) |
19.04% |
3 |
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Beijing Shougang Cold Rolling Company Ltd.) |
16.27% |
4 |
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Handan Iron & Steel Group Han-Bao Co. Ltd.) |
13.17% |
5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Maanshan Iron & Steel Company Ltd.) |
19.04% |
6 |
其他 |
1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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