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狮子山锑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锑矿石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17-05-02 12:11:14 【打印】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15]35号),对冷水江市狮子山锑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锑矿石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冷水江市狮子山锑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锑矿石改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简介:冷水江市狮子山锑业有限公司由原狮子山锑矿、金波锑矿二个采矿权和原稻草湾锑矿探矿权于2015年度整合而成 。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依据整合实施方案,对矿区范围重新进行了划定,并于2016年3月核发了该矿新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4300002010093120077566),矿山准采范围由14个拐点圈定,准采标高+770m~-280m,有效期限2016年3月~2018年3月,其证载生产规模为10.0万t/a,主要开采矿种为锑矿,无共伴生矿产,矿山面积2.771km2 。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冷水江市狮子山锑业有限公司
地址:冷水江市矿山乡新生村
联系人:刘让华
联系电话:13973837378
三、项目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亚大路99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31-85239288 E-mail:205492540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环保法规和技术导则的要求进行 。
1、工作程序:
环评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初步现场踏勘→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
2、主要工作内容为:
(1)进行现场踏勘,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分析区域环境影响源,确定区域主要环境问题;
(2)进行项目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的筛选;
(3)对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价;
(4)分析项目的重点污染要素,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 。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
(2)对项目单位建设该项目的意见;
(3)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或改进建议;
(4)对本项目建设和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 。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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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冷水江市狮子山锑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锑矿石改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简介:冷水江市狮子山锑业有限公司由原狮子山锑矿、金波锑矿二个采矿权和原稻草湾锑矿探矿权于2015年度整合而成 。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依据整合实施方案,对矿区范围重新进行了划定,并于2016年3月核发了该矿新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4300002010093120077566),矿山准采范围由14个拐点圈定,准采标高+770m~-280m,有效期限2016年3月~2018年3月,其证载生产规模为10.0万t/a,主要开采矿种为锑矿,无共伴生矿产,矿山面积2.771km2 。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冷水江市狮子山锑业有限公司
地址:冷水江市矿山乡新生村
联系人:刘让华
联系电话:13973837378
三、项目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亚大路99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31-85239288 E-mail:205492540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环保法规和技术导则的要求进行 。
1、工作程序:
环评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初步现场踏勘→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
2、主要工作内容为:
(1)进行现场踏勘,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分析区域环境影响源,确定区域主要环境问题;
(2)进行项目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的筛选;
(3)对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价;
(4)分析项目的重点污染要素,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 。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
(2)对项目单位建设该项目的意见;
(3)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或改进建议;
(4)对本项目建设和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 。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
发布单位:冷水江市狮子山锑业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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