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长汀中坊稀土矿采矿权评估结果
2017-08-16 11:29:04 【打印】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规定,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按照评估价值、基准矿价就高原则确定后,将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长汀中坊稀土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2日——8月15日,公示期内无异议
现将评估结果(评估值:580.05万元)予以公开,自公开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
。
现将评估结果(评估值:580.05万元)予以公开,自公开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
???????????????????????????????????????????????????????????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 2017年8月16日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本网站凡注明“亚洲金属”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亚洲金属网所有,未经亚洲金属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或网站,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上述作品,并注明“来源:亚洲金属网”。违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站凡注明“来源:XXX(非亚洲金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亚洲金属网登载此作品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亚洲金属网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不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内容仅供参考。
- 本网站上会员注册及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人自行负责。会员留言及评论仅代表使用本网站的该会员个人观点。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 本网站本着客观和良善的原则,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确保本网站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但并不对任何信息的表述瑕疵或不确承担任何责任。有关各方应谨慎参考操作,本网站概不就任何一方因参阅本网站信息而进行市场操作所带来的任何形式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