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出台新规
2017-11-15 13:40:42 【打印】
为贯彻落实《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依据国土资源部要求,由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制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近日正式发布施行
《指南》明确,矿业权评估机构开展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业务应当指定至少两名矿业权评估师承办,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应当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矿业权评估师签章并加盖矿业权评估机构印章 。
《指南》要求,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程序包括: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签订评估委托合同书、编制评估计划、尽职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等 。
《指南》还对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的选用、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值的确定、增列矿种增加资源储量矿业权出让收益的评估处理、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退还评估处理等作出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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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明确,矿业权评估机构开展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业务应当指定至少两名矿业权评估师承办,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应当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矿业权评估师签章并加盖矿业权评估机构印章 。
《指南》要求,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程序包括: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签订评估委托合同书、编制评估计划、尽职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等 。
《指南》还对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的选用、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值的确定、增列矿种增加资源储量矿业权出让收益的评估处理、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退还评估处理等作出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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