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将成立大气管理局
2017-12-08 08:34:41 【打印】
获悉,京津冀大气管理局将于近期成立,该部门将“重点解决区域大气环境问题”
8月21日,由环保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10部委和京津冀晋鲁豫6省(市)政府联合发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首次提出将设立京津冀大气管理局 。
根据《行动方案》,2017年9月底前要初步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管理相关机构组建筹备和试运行,提高跨地区环保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能力,推进跨地区污染联防联控,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 。
《行动方案》提出,环保部、中央编办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相关省级政府要加快落实《设置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方案》 。
该试点方案已经中央深改组第35次会议批准,旨在完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开展设置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重点解决区域大气环境问题 。
环保部大气司司长刘炳江在9月1日曾经透露,京津冀大气管理局设置方案正在批复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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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由环保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10部委和京津冀晋鲁豫6省(市)政府联合发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首次提出将设立京津冀大气管理局 。
根据《行动方案》,2017年9月底前要初步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管理相关机构组建筹备和试运行,提高跨地区环保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能力,推进跨地区污染联防联控,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 。
《行动方案》提出,环保部、中央编办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相关省级政府要加快落实《设置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方案》 。
该试点方案已经中央深改组第35次会议批准,旨在完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开展设置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重点解决区域大气环境问题 。
环保部大气司司长刘炳江在9月1日曾经透露,京津冀大气管理局设置方案正在批复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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