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倾倒3.6万吨重金属矿渣 甘肃稀土被挂牌督办
2018-04-23 11:59:34 【打印】
据报道,因违法违规向已关闭的尾矿库倾倒水浸矿渣,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稀土”)遭监管部门挂牌督办
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的《甘肃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以下简称“《问责情况》”)表明,甘肃省白银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没有认真落实挂牌督办要求,不仅未立即责令企业关闭2号尾矿库,停止违法行为,反而要求企业办理继续使用的相关手续,累计非法向2号尾矿库倾倒含汞、铅等重金属水浸矿渣3.6万吨,监测数据显示,废渣汞含量已达到危险废物的标准 。
甘肃稀土是集稀土加工分离、稀土应用材料和功能材料的生产经营于一体的大型国有控股企业,是我国最早从事稀土加工分离的企业之一 。
上述《问责情况》指出,2016年4月,甘肃省环保厅发现甘肃稀土违法违规向已闭库的2号尾矿库倾倒水浸矿渣,对其进行挂牌督办 。 白银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没有认真落实挂牌督办要求,不仅未立即责令企业关闭2号尾矿库,停止违法行为,反而要求企业办理继续使用的相关手续 。 2015年12月以来,白银市安监局在10余次现场检查中,均未指出该问题 。 截至督察时,已累计非法向2号尾矿库倾倒含汞、铅等重金属水浸矿渣3.6万吨,监测数据显示,废渣汞含量已达到危险废物的标准 。
不过,甘肃稀土方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立即停止向2号尾矿库倾倒水浸矿渣,对2号尾矿库进行全方位钻探勘察,根据勘探结果编制整治方案,新建2号尾矿库截渗坝、导流渠等整治工程 。
2017年7月21日,白银市督查考核局发布的《关于靖远县生态环保问题暗访督查情况的通报》显示,甘肃稀土计划将2号尾矿库改造为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确定由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设,6月25日已正式开工 。
而白银市环保局方面表示,2018年2月1日,相关部门才邀请专家对《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补充)整治方案》及《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 。 3月21日,白银市环保局以市环审〔2018〕5号文件对《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
显然,2017年6月开工建设的项目直到2018年3月21日才获得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这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工程项目,而是涉及到存放带有放射性物质的库区 。 白银市环保局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甘肃稀土每天产生焙烧矿渣约70~75吨,全部转移到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规范贮存 。 ”
此外,按照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甘肃省尾矿库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建设项目应当取得项目立项核准或者备案、用地审批、环境评价报告批复、土地复垦方案或者植被恢复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以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等 。 由2号尾矿库改建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也应该有视频监控系统,但是记者未在现场发现装有视频监控 。
甘肃稀土方面表示:“目前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标高1997米,待标高达到2007米时,按照设计方案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公司将按照一般固废贮存场参考《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严格管理,并参考《甘肃省尾矿库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强化位移、视频的监控 。 ”
调查中,记者还发现,在甘肃稀土厂区西北角还存在一个巨大的尾矿库 。 在卫星地图上,该尾矿库呈现为不规则的条状,由3个库区组成,整个尾矿库为白色,与周边的山体颜色截然不同 。 该尾矿库距离甘肃稀土厂区不足1公里,地下掩埋的数条管道直通库区 。 但是库区表面水迹已经蒸发,看不出有近期排放的迹象 。 并且,整个尾矿库边缘没有竖立相关的公开牌匾,在该尾矿库以北方向建立的水利排洪设施年久失修,有部分渠道塌方,无法使用 。
甘肃稀土方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场地在2010~2012年建设使用,2012年3月已停止使用 。 由于2010年稀土行业没有成熟的废水处理工艺,甘肃稀土联合兰州大学等科研院校,首次利用石膏中和废水的处理工艺,该场地作为科研课题场地,临时存放的中和渣为石膏(主要成分为硫酸钙) 。 “2012年国内有了成熟的水处理工艺,公司对废水处理项目进行工艺改造,于2012年3月已停止石膏中和处理工艺 。 公司原计划将石膏作为资源再利用,2012年石膏市场处于低迷,几后之年,经市场考察,价格低、运输成本高,无销售价值 。 公司计划将该场地存放的中和渣(2016年12月26日公司委托甘肃省化工研究院对中和渣检测,检测结果为:中和渣属一般固废Ⅱ类)转运至一般固废贮存场,妥善处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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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的《甘肃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以下简称“《问责情况》”)表明,甘肃省白银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没有认真落实挂牌督办要求,不仅未立即责令企业关闭2号尾矿库,停止违法行为,反而要求企业办理继续使用的相关手续,累计非法向2号尾矿库倾倒含汞、铅等重金属水浸矿渣3.6万吨,监测数据显示,废渣汞含量已达到危险废物的标准 。
甘肃稀土是集稀土加工分离、稀土应用材料和功能材料的生产经营于一体的大型国有控股企业,是我国最早从事稀土加工分离的企业之一 。
上述《问责情况》指出,2016年4月,甘肃省环保厅发现甘肃稀土违法违规向已闭库的2号尾矿库倾倒水浸矿渣,对其进行挂牌督办 。 白银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没有认真落实挂牌督办要求,不仅未立即责令企业关闭2号尾矿库,停止违法行为,反而要求企业办理继续使用的相关手续 。 2015年12月以来,白银市安监局在10余次现场检查中,均未指出该问题 。 截至督察时,已累计非法向2号尾矿库倾倒含汞、铅等重金属水浸矿渣3.6万吨,监测数据显示,废渣汞含量已达到危险废物的标准 。
不过,甘肃稀土方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立即停止向2号尾矿库倾倒水浸矿渣,对2号尾矿库进行全方位钻探勘察,根据勘探结果编制整治方案,新建2号尾矿库截渗坝、导流渠等整治工程 。
2017年7月21日,白银市督查考核局发布的《关于靖远县生态环保问题暗访督查情况的通报》显示,甘肃稀土计划将2号尾矿库改造为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确定由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设,6月25日已正式开工 。
而白银市环保局方面表示,2018年2月1日,相关部门才邀请专家对《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补充)整治方案》及《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 。 3月21日,白银市环保局以市环审〔2018〕5号文件对《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
显然,2017年6月开工建设的项目直到2018年3月21日才获得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这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工程项目,而是涉及到存放带有放射性物质的库区 。 白银市环保局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甘肃稀土每天产生焙烧矿渣约70~75吨,全部转移到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规范贮存 。 ”
此外,按照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甘肃省尾矿库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建设项目应当取得项目立项核准或者备案、用地审批、环境评价报告批复、土地复垦方案或者植被恢复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以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等 。 由2号尾矿库改建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也应该有视频监控系统,但是记者未在现场发现装有视频监控 。
甘肃稀土方面表示:“目前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标高1997米,待标高达到2007米时,按照设计方案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公司将按照一般固废贮存场参考《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严格管理,并参考《甘肃省尾矿库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强化位移、视频的监控 。 ”
调查中,记者还发现,在甘肃稀土厂区西北角还存在一个巨大的尾矿库 。 在卫星地图上,该尾矿库呈现为不规则的条状,由3个库区组成,整个尾矿库为白色,与周边的山体颜色截然不同 。 该尾矿库距离甘肃稀土厂区不足1公里,地下掩埋的数条管道直通库区 。 但是库区表面水迹已经蒸发,看不出有近期排放的迹象 。 并且,整个尾矿库边缘没有竖立相关的公开牌匾,在该尾矿库以北方向建立的水利排洪设施年久失修,有部分渠道塌方,无法使用 。
甘肃稀土方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场地在2010~2012年建设使用,2012年3月已停止使用 。 由于2010年稀土行业没有成熟的废水处理工艺,甘肃稀土联合兰州大学等科研院校,首次利用石膏中和废水的处理工艺,该场地作为科研课题场地,临时存放的中和渣为石膏(主要成分为硫酸钙) 。 “2012年国内有了成熟的水处理工艺,公司对废水处理项目进行工艺改造,于2012年3月已停止石膏中和处理工艺 。 公司原计划将石膏作为资源再利用,2012年石膏市场处于低迷,几后之年,经市场考察,价格低、运输成本高,无销售价值 。 公司计划将该场地存放的中和渣(2016年12月26日公司委托甘肃省化工研究院对中和渣检测,检测结果为:中和渣属一般固废Ⅱ类)转运至一般固废贮存场,妥善处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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