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对华无取向硅钢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18-07-27 15:11:02 【打印】
2018年7月16日,巴西工业外贸服务部在巴西官方公报上发布外贸秘书处第27号公告称,决定对原产自中国大陆、韩国和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硅钢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利益相关方应通过SDD数字信息系统参与本次调查应诉,提交案件相关证据材料 。 利益相关方可在本复审立案公告日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巴方指定应诉法定代理人,并于91天内提交法定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 。
调查问卷将会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厂商,涉案企业须在调查问卷寄发日起30天内填写问卷并通过SDD数字信息系统提交答卷 。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后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
本次复审调查将于立案之日起的10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形下如有延期,该延期将不超过两个月 。 上述复审期间,巴西外贸委员会2013年第49号决议发布的本案反倾销措施仍继续有效 。
应巴西企业Aperam Inox South America S.A.提交的申请,巴西外贸秘书处于2012年4月19日发布2012年第18号令,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和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硅钢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 2013年7月17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发布第49号决议,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和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硅钢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 。
。 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损害分析期为2012年10月至2017年9月 。 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2251900和72261900 。
利益相关方应通过SDD数字信息系统参与本次调查应诉,提交案件相关证据材料 。 利益相关方可在本复审立案公告日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巴方指定应诉法定代理人,并于91天内提交法定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 。
调查问卷将会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厂商,涉案企业须在调查问卷寄发日起30天内填写问卷并通过SDD数字信息系统提交答卷 。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后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
本次复审调查将于立案之日起的10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形下如有延期,该延期将不超过两个月 。 上述复审期间,巴西外贸委员会2013年第49号决议发布的本案反倾销措施仍继续有效 。
应巴西企业Aperam Inox South America S.A.提交的申请,巴西外贸秘书处于2012年4月19日发布2012年第18号令,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和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硅钢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 2013年7月17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发布第49号决议,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和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硅钢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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