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对进口H型钢和I型钢作出第二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
2022-05-17 10:08:56 【打印】
2022年5月13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度尼西亚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
。 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H型钢和I型钢(I and H Sections of Other Alloy Steel)作出第二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第一年为17.00%,第二年为16.75%,第三年为16.50% 。 涉案产品包括高度或宽度为100毫米至600毫米的I型钢及高度为100毫米至350毫米的H型钢,涉及印尼税号ex.7228.70.10和ex.7228.70.90项下的产品 。 本案调查期为2017年5月~2020年4月 。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七日内分别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案件磋商申请,案件磋商预计于2022年6月3日前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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