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维持对华冷轧不锈钢反倾销税
2025-11-12 11:24:28 【打印】
泰国商务部反倾销和补贴审查委员会近日宣布,已就对从中国进口的冷轧不锈钢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调查作出最终决定。该部认定,从中国进口的上述产品构成倾销,损害了泰国钢铁行业,因此决定自11月10日起,继续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五年。
具体而言,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Ningbo Baoxin Stainless Steel)的产品反倾销税税率为到岸价的8.50%,山西太钢不锈钢有限公司、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Tianjin TISCO & TPCO Stainless Steel)、广东太钢不锈钢加工配送有限公司(Guangdong Taigang Stainless Steel Processing and Distribution)以及山西太钢不锈钢精密带钢有限公司(Shanxi Taigang Stainless Steel Precision Strip)的产品反倾销税税率为到岸价的33.32%。
涉案产品从属于泰国海关编码7219.31.00.10、7219.32.00.10、7219.33.00.10、7219.34.00.10、7219.35.00.10、7219.90.00.10、7220.20.10.10和7220.20.90.10。
具体而言,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Ningbo Baoxin Stainless Steel)的产品反倾销税税率为到岸价的8.50%,山西太钢不锈钢有限公司、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Tianjin TISCO & TPCO Stainless Steel)、广东太钢不锈钢加工配送有限公司(Guangdong Taigang Stainless Steel Processing and Distribution)以及山西太钢不锈钢精密带钢有限公司(Shanxi Taigang Stainless Steel Precision Strip)的产品反倾销税税率为到岸价的33.32%。
涉案产品从属于泰国海关编码7219.31.00.10、7219.32.00.10、7219.33.00.10、7219.34.00.10、7219.35.00.10、7219.90.00.10、7220.20.10.10和7220.20.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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