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铜再生行业准入条件》意见稿发布


2013-3-4

    亚洲金属网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3月4日公布了《废再生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根据《废铜再生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对于生产杂铜生产阳极铜的新建废铜再生利用冶炼项目,要求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以上,且到2015年底以前淘汰5万吨/年以下的生产能力;而对于黄杂铜/紫杂铜直接利用项目,则要求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以上,并将在2013年底前淘汰2万吨/年以下的生产能力。

    除了对于产能和淘汰标准进行限定外,工信部还对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废铜再生行业是最近几年在我国快速发展的一个行业,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发展,废铜资源越来越多,各地废铜再生项目也频繁上马,工信部发布《废铜再生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有利于规范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铜精矿资源本身就是有限的,而过去这么多年的开采使得铜精矿资源越来越少,为了促进资源的循环可持续利用,废铜行业逐渐发展起来,不过我国废铜再生行业起步较晚,仍处于发展初期,政府及时出台《废铜再生利用行业准入条件》规范有利于促进该行业健康、合理发展。目前世界上主要发达工业化国家的废铜行业发展相对比较完善,而且废铜资源也比较丰富,国内主要的废铜资源依然需要从这些国家进口。《废铜再生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可以较多吸收、借鉴国外废铜行业的发展,同时国内在这方面有经验和研究的人士也可以积极提供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