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铜精矿 加工费 25%min 中国到岸(-1)  05-30|锰矿 澳大利亚 45%min 天津港口(3)  05-30|铝锭 99.7%min 无锡仓库(620)  05-30|铸造铝合金锭 A356.2 中国交到(620)  05-30|锑锭 99.65%min 巴尔的摩仓库(0.23)  05-30|氧化钬 99.5%min 中国出厂(-15)  05-30|钬铁 80% 中国出厂(-15)  05-30|铝锭 99.7%min 佛山仓库(590)  05-30|碳酸铈 TREO 45%min, CeO2/REO 100% 中国离岸(30)  05-30|锑锭 99.65%min 鹿特丹仓库(500)  05-30|锌精矿 加工费 50%min 中国到岸(-0.9)  05-30|铝锭 99.7%min 巩义仓库(530)  05-30|金属铽 99.9%min 中国出厂(-200)  05-30|氧化锑 99.5%min 鹿特丹仓库(0.4)  05-30
    • 基 本 金 属
    • 小 金 属
    • 铁 合 金
    • 稀 土 金 属
    • 耐 火 材 料
    • 炼 钢 原 料
    • 普 通 钢 材
    • 不 锈 钢 材
    • 特 殊 钢 材

    国务院修改资源税暂行条例 11月1日起施行

    2011-10-11 08:15:48   【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5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已经2011年9月21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第十条资源税由税务机关征收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总理温家宝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一条修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税目、税率的部分调整,由国务院决定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二、第二条修改为:“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及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税目、税率的部分调整,由国务院决定。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三、第三条修改为:“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率,在本条例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根据纳税人所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资源品位、开采条件等情况,由财政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财政部未列举名称且未确定具体适用税率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矿原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四、第五条、第六条合并作为第四条,修改为:“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比例税率或者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第十三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五、第四条作为第五条,修改为:“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七、第八条中的“课税数量”修改为“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第五条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七、第八条中的“课税数量”修改为“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第四条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比例税率或者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八、第十五条修改为:“本条例实施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第四条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比例税率或者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九、将所附的《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表》修改为:

    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 税率
    一、原油 销售额的5%-10%
    二、天然气 销售额的5%-10%
    三、煤炭 焦煤 每吨8-20元
    其他煤炭 每吨0.3-5元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普通非金属矿原矿 每吨或者每立方米0.5-20元
    贵重非金属矿原矿 每千克或者每克拉0.5-20元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 每吨2-30元
    六、有色金属矿原矿 稀土矿 每吨0.4-60元
    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 每吨0.4-30元
    七、盐 固体盐 每吨10-60元
    液体盐 每吨2-10元

    本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9号发布根据2011年9月3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9号发布根据2011年9月3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四、第五条、第六条合并作为第四条,修改为:“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比例税率或者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第二条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及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第六条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税目、税率的部分调整,由国务院决定。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第十条资源税由税务机关征收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第三条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率,在本条例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根据纳税人所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资源品位、开采条件等情况,由财政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财政部未列举名称且未确定具体适用税率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矿原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第四条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比例税率或者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五、第四条作为第五条,修改为:“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第五条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三、第三条修改为:“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率,在本条例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根据纳税人所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资源品位、开采条件等情况,由财政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财政部未列举名称且未确定具体适用税率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矿原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第六条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一开采原油83.91,0.93,1.12%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一)开采原油(83.91,0.93,1.12%)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税目、税率的部分调整,由国务院决定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第六条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第十四条资源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第八条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税目、税率的部分调整,由国务院决定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第九条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第十条资源税由税务机关征收。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税目、税率的部分调整,由国务院决定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第十一条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9号发布根据2011年9月3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第十二条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第八条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决定。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5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已经2011年9月21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第十三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9号发布根据2011年9月3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草案》同时废止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比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总理温家宝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一条修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第十四条资源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第十五条本条例实施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比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5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已经2011年9月21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草案)》同时废止。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总理温家宝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一条修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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