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有色冶炼、炼钢炼铁等审批下放至省级
2015-03-19 10:50:09 【打印】
环保部日前对审批建设项目目录进行了调整
。 公告要求,省级环保部门对目录以外的项目审批权限应作出及时调整,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火电站、热电站、炼铁炼钢、有色冶炼、国家高速公路、汽车、大型主题公园等项目须由省级环保部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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