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对华高碳钢丝作出反倾销终裁并征税
2017-07-10 18:06:26 【打印】
2017年7月7日,巴西外贸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GECEX)在官方公报上发布2017年第44号决议,对原产自中国的高碳钢丝(葡语:fiosdea?odealtoteordecarbono)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对中国涉案企业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ilvery Dragon Prestressed Materials Co.,Ltd.)征收124.33美元/吨反倾销税,对中国涉案企业Global Overseas Group Co.,Ltd.、Tianjin Huashi International Trade Co.,Ltd.、天津市圣特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Tianjin Shengte Prestressed Concrete Steel Strand Co.,Ltd.)以及其他中国出口商/生产商均征收563.77美元/吨反倾销税,有效期5年
2016年7月11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在官方公报上发布2016年第40号决议,应巴西国内企业Belgo Bekaert Arames Ltda.于2016年4月28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自中国的高碳钢丝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 2016年11月4日,巴西工业外贸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在官方公报上发布2016年第65号决议,对原产自中国的高碳钢丝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绝对倾销幅度均为561.74美元/吨,相对倾销幅度为110.4% 。 2016年11月28日,巴西外贸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在官方公报上发布2016年第119号决议,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199.19美元/吨-505.56美元/吨的临时反倾销税,有效期6个月 。
。 自决议公布之日起生效 。 涉案产品为冷拔硬化成型的高强度、圆截面、表面光滑或有凹槽的低松弛或普通松弛高碳钢丝,南共市税号为7217.10.19和7217.10.90 。
2016年7月11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在官方公报上发布2016年第40号决议,应巴西国内企业Belgo Bekaert Arames Ltda.于2016年4月28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自中国的高碳钢丝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 2016年11月4日,巴西工业外贸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在官方公报上发布2016年第65号决议,对原产自中国的高碳钢丝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绝对倾销幅度均为561.74美元/吨,相对倾销幅度为110.4% 。 2016年11月28日,巴西外贸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在官方公报上发布2016年第119号决议,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199.19美元/吨-505.56美元/吨的临时反倾销税,有效期6个月 。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本网站凡注明“亚洲金属”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亚洲金属网所有,未经亚洲金属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或网站,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上述作品,并注明“来源:亚洲金属网”。违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站凡注明“来源:XXX(非亚洲金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亚洲金属网登载此作品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亚洲金属网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不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内容仅供参考。
- 本网站上会员注册及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人自行负责。会员留言及评论仅代表使用本网站的该会员个人观点。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 本网站本着客观和良善的原则,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确保本网站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但并不对任何信息的表述瑕疵或不确承担任何责任。有关各方应谨慎参考操作,本网站概不就任何一方因参阅本网站信息而进行市场操作所带来的任何形式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