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锰矿 碳酸矿, Mn 13%min 中国出厂(1.3)  05-10|锰矿 加蓬 44%min 钦州港口(1.7)  05-10|锰矿 加蓬 44%min 天津港口(1.7)  05-10|锰矿 巴西 44%min 钦州港口(1.7)  05-10|锰矿 澳大利亚 45%min 钦州港口(1.7)  05-10|锰矿 澳大利亚 45%min 天津港口(1.7)  05-10|锰矿 巴西 44%min 天津港口(1.7)  05-10|锰矿 南非 36%min 钦州港口(1.5)  05-10|锰矿 南非 36%min 天津港口(1.5)  05-10|锰矿 南非 37%min 钦州港口(1.5)  05-10|锰矿 南非 37%min 天津港口(1.5)  05-10|铜精矿 加工费 25%min 中国到岸(-1)  05-10|锰铁 Mn 65%min, C 7%max 中国出厂(200)  05-10|锰铁 Mn 75%min, C 8%max 中国出厂(200)  05-10
    • 基 本 金 属
    • 小 金 属
    • 铁 合 金
    • 稀 土 金 属
    • 耐 火 材 料
    • 炼 钢 原 料
    • 普 通 钢 材
    • 不 锈 钢 材
    • 特 殊 钢 材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全区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二批)的通知

    2017-08-16 11:29:04   【打印】
    各有关市、县国土资源局,各有关矿山企业:

      《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7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的通知》(国土资函〔2017〕24号)下达了2017年我区第一批控制指标,近日又以《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7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67号)下达了我区全年总量控制指标。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如未达设计生产规模且下达指标不够的,或暂停生产矿山需恢复生产的,请及时报请我厅从预留指标中追加;如矿山主采矿种属国家紧缺矿种且符合国土资源部《开采总量控制矿种指标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12〕44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需超下达的控制指标开采共伴生钨矿的,必须报经我厅批准,但经批准超指标开采的钨矿仅能作为产品储备,不得销售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我区第一批控制指标已分解到各矿山企业,现将国土资源部下达我区的2017年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扣除第一批指标后的剩余指标分解给你们(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开采指标管理

      (一)各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下达的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组织生产,严禁超指标生产,2016年未完成的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不得跨年度使用;实际生产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预计年度开采总量未能完成下达的控制指标的,应将情况及时逐级上报我厅,以便进行指标调整。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二)请各矿山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尽可能完成下达的指标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二)请各矿山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尽可能完成下达的指标。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自觉接受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订责任合同书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如未达设计生产规模且下达指标不够的,或暂停生产矿山需恢复生产的,请及时报请我厅从预留指标中追加;如矿山主采矿种属国家紧缺矿种且符合国土资源部《开采总量控制矿种指标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12〕44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需超下达的控制指标开采共伴生钨矿的,必须报经我厅批准,但经批准超指标开采的钨矿仅能作为产品储备,不得销售。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及时组织矿山企业按要求按时填报稀土生产月报和钨矿生产季报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二、依规生产,切实履行义务

      (一)各矿山企业要按照《办法》要求和开采利用方案等组织生产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稀土回收的主体要按经批复的综合回收利用方案进行回收,不得超出工程建设项目批准的范围和稀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方案确定的范围开展稀土回收工作,不得对外承包和转包,不得收购工程建设项目剥离的稀土以外的稀土资源。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附件:   1. 2017年全区第二批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配表   2. 2017年稀土矿钨矿矿产资源开发、回收利用情况统计表   3. 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合同书(样式) 附件: 附件1-3.docx 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自觉接受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订责任合同书。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三)请各矿山企业于12月25前将全年稀土矿钨矿生产情况即指标完成情况、下一年度计划及附件2报我厅,我厅将根据各矿山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向国土资源部申报2018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二)严格执行报表制度。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二、依规生产,切实履行义务   (一)各矿山企业要按照《办法》要求和开采利用方案等组织生产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稀土回收的主体要按经批复的综合回收利用方案进行回收,不得超出工程建设项目批准的范围和稀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方案确定的范围开展稀土回收工作,不得对外承包和转包,不得收购工程建设项目剥离的稀土以外的稀土资源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各矿山企业应按照2012年9月14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召开的钨锑稀土总量控制管理工作视频调度会精神要求,据实按时完成网上直报稀土月报或钨季报的有关报表。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如未达设计生产规模且下达指标不够的,或暂停生产矿山需恢复生产的,请及时报请我厅从预留指标中追加;如矿山主采矿种属国家紧缺矿种且符合国土资源部《开采总量控制矿种指标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12〕44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需超下达的控制指标开采共伴生钨矿的,必须报经我厅批准,但经批准超指标开采的钨矿仅能作为产品储备,不得销售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三)请各矿山企业于12月25前将全年稀土矿钨矿生产情况即指标完成情况、下一年度计划及附件2报我厅,我厅将根据各矿山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向国土资源部申报2018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二)请各矿山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尽可能完成下达的指标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对在2017年度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完成较好的矿山企业,在分配2018年度指标时给予优先考虑;对未按时如实上报稀土矿月报和钨矿季报数据的企业,要酌情减少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二)严格执行报表制度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三、加强稀土钨矿开采的监督管理

      有关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稀土矿、钨矿开采监督管理。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附件:   1. 2017年全区第二批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配表   2. 2017年稀土矿钨矿矿产资源开发、回收利用情况统计表   3. 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合同书(样式) 附件: 附件1-3.docx 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要落实专人对矿山企业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年内应组织矿产督察员开展实地督察。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附件:   1. 2017年全区第二批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配表   2. 2017年稀土矿钨矿矿产资源开发、回收利用情况统计表   3. 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合同书(样式) 附件: 附件1-3.docx 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及时组织矿山企业按要求按时填报稀土生产月报和钨矿生产季报。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各矿山企业应按照2012年9月14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召开的钨锑稀土总量控制管理工作视频调度会精神要求,据实按时完成网上直报稀土月报或钨季报的有关报表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与矿山企业签订责任合同书(格式见附件3),明确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并分别报市国土资源局和我厅备案。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三、加强稀土钨矿开采的监督管理   有关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稀土矿、钨矿开采监督管理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和伴生资源回收点的监督管理。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三)请各矿山企业于12月25前将全年稀土矿钨矿生产情况即指标完成情况、下一年度计划及附件2报我厅,我厅将根据各矿山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向国土资源部申报2018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监管过程中,如发现超指标生产、跨年度使用上一年度未完成的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不按规定按时上报相关数据、不接受监督检查、无下达指标但假借主采其他矿种之名开采稀土矿钨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依法查处并报我厅。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对在2017年度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完成较好的矿山企业,在分配2018年度指标时给予优先考虑;对未按时如实上报稀土矿月报和钨矿季报数据的企业,要酌情减少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附件:

      1. 2017年全区第二批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配表

      2. 2017年稀土矿钨矿矿产资源开发、回收利用情况统计表

      3. 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合同书(样式)

    附件: 附件1-3.docx

    。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附件:   1. 2017年全区第二批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配表   2. 2017年稀土矿钨矿矿产资源开发、回收利用情况统计表   3. 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合同书(样式) 附件: 附件1-3.docx 亚洲金属网版权所有
    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凡注明“亚洲金属”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亚洲金属网所有,未经亚洲金属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或网站,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上述作品,并注明“来源:亚洲金属网”。违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站凡注明“来源:XXX(非亚洲金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亚洲金属网登载此作品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亚洲金属网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不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内容仅供参考。
    本网站上会员注册及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人自行负责。会员留言及评论仅代表使用本网站的该会员个人观点。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站本着客观和良善的原则,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确保本网站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但并不对任何信息的表述瑕疵或不确承担任何责任。有关各方应谨慎参考操作,本网站概不就任何一方因参阅本网站信息而进行市场操作所带来的任何形式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