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对涉华铝带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0-07-23 08:34:21 【打印】
2020年7月2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在欧亚经济联盟官网发布第2020/223/AD28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阿塞拜疆的铝带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包括中国南通恒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在内的全部中国涉案企业均征收13.14%的反倾销税;对阿塞拜疆涉案企业征收16.18%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2019年5月7日,欧亚经济联盟发布第2019/165/AD28号公告,应欧亚经济联盟铝制品生产商、供应商和消费者联合会提交的申请,决定对原产自中国及阿塞拜疆的铝带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
。 产品为厚度大于0.2毫米但小于3毫米、有或无涂层的铝带(铝罐产品用铝带除外) 。 本案涉及税号7606119100、7606122009和7606129209项下的产品 。
2019年5月7日,欧亚经济联盟发布第2019/165/AD28号公告,应欧亚经济联盟铝制品生产商、供应商和消费者联合会提交的申请,决定对原产自中国及阿塞拜疆的铝带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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