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禁止投资稀土等采矿业
2021-12-29 10:29:36 【打印】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1年12月27日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至31条、27条,压减比例分别为6.1%、10% 。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提出:禁止投资稀土、放射性矿产、钨勘查、开采及选矿 。 (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 。 )
。
2021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至31条、27条,压减比例分别为6.1%、10% 。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提出:禁止投资稀土、放射性矿产、钨勘查、开采及选矿 。 (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 。 )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本网站凡注明“亚洲金属”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亚洲金属网所有,未经亚洲金属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或网站,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上述作品,并注明“来源:亚洲金属网”。违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站凡注明“来源:XXX(非亚洲金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亚洲金属网登载此作品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亚洲金属网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不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内容仅供参考。
- 本网站上会员注册及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人自行负责。会员留言及评论仅代表使用本网站的该会员个人观点。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 本网站本着客观和良善的原则,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确保本网站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但并不对任何信息的表述瑕疵或不确承担任何责任。有关各方应谨慎参考操作,本网站概不就任何一方因参阅本网站信息而进行市场操作所带来的任何形式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